| 我市进一步建立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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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11-05 10:24 文章来源:相山区商务局 | 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今后,对申请开办歌舞娱乐等文化经营项目以及查办的案件,我市将严格听证程序、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并召开听证会,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和广大群众的意见,接受群众的监督,保证行政审批和重大案件查处的公正性,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,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,取缔电子游戏、歌舞娱乐、音像制品和演出市场无证、无照经营网点,打击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违法、违规行为,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,我市就建立“党委统一领导,政府组织实施,宣传部门指导协调,各有关部门根据管理职能齐抓共管,全社会积极参与”的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,出台相关规定。严格听证程序就是完善监督体系、促进规范经营的一个侧面。
为此,我市成立了文化、公安、消防、教育、工商、卫生、环保、财政、人事、法制、市容、“扫黄”办、电信、关工委、团委、妇联、县区政府等单位为成员的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同时明确任务分工,落实工作责任,文化部门作为文化市场的主管部门,制定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,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工作。
在完善监督体系方面,我市除了严格听证程序外,还充分发挥行政监督、民主监督、舆论监督的作用,各级文化、公安、工商、“扫黄”办、卫生、环保及县区相关部门都将开通并向社会公布专线举报电话,鼓励群众举报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场所;扩充义务监督员队伍,完善监督员相关工作制度、积极发挥义务监督员的职责;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,积极宣传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整治成果,对违法违规经营、危害社会、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经营场所,及时予以曝光。与此同时,我市强调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配合、综合管理。加强宏观调控,优化市场结构,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实行总量控制,不再增加新的经营点,严控跨市、区县间异地变更经营场所;积极扶持文化产业发展,促进文化市场的升级和繁荣;定期举办文化市场法律、法规、消防安全培训班,与文化经营业主签订《依法经营责任书》,增强守法经营意识;加强日常管理,建立联合巡查与信息通报制度,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,对责任区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日常检查频度每周不少于2次;各执法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通报,以便协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,防止出现管理死角。
此外,强化执法监管,严格责任追究。实行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,按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原则,落实管理责任,实行“首办负责制”,严格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度。对出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如凡在行政辖区内,被上级机关第一次查到或被媒体曝光的予以通报批评,第二次被上级机关查到或媒体曝光、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,对辖区文管办主任严肃处理,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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